公文用語:引敘語

引敘語:引據法規、其他機關或受文者來文時之用語。
用語項目例句
引用歷史法規 依行為時建築法第77條規定略以……
1、一般公文常用「奉」、「准」、「據」、「查」。例如:「奉行政院院長指示」、「准貴部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○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函」、「據報載,」、「據查各機關學校仍有未依規定採用公開招標,....」。

2、引用其他機關某件公文中的一句話,常用「略以(或略謂)」。例如:「人事局00年00月00日○○○字第0000000000號略以,本年農曆春節假期,係自元月00日至2月00日止,......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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